單位: | 教學 | 承辦: | 教學組 | 來源: | 10.32.?.? |
標題: | 【進修】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,敬請有意願參加之同仁提出申請 | 網址: | 無 | 人氣: | 883 |
時間: | 2023-12-29 14:14:45 (2023-12-29 14:14:58 更新) | 附件: | 有 | 管理: | 刪除 編修 |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課程督學 陳筱婷 電話:3322101分機7420 電子信箱:ciwas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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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小字第1120126442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 (376735100E_1120126442_ATTACH1.pdf、376735100E_1120126442_ATTACH2.xlsx) |
主旨: | 轉知教育部規劃辦理113年「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」,請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4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22605147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-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,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,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,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依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。 |
三、 | 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,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。薦送資格如下: |
(一) |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,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。 |
(二) |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,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。 |
四、 | 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及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,請於112年12月29日(星期五)前函復需求及薦送表(無則免),並回傳可編輯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(ciwas@ms.tyc.edu.tw)。 |
正本: |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(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除外)、本市各私立高中職、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|
副本: |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(含附件) 、本局國中教育科 (含附件) |
★相關附件1:民族教育次專長01.pdf (大小:671K 時間:2023-12-29 14:14:45) | |||||
★相關附件2:民族教育次專長02.xlsx (大小:14K 時間:2023-12-29 14:14:4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