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 | 特教 | 承辦: | 特教組 | 來源: | 10.32.?.? |
標題: | 請本校國小及學前特教班依學生情況提出113年度第1梯次學習輔具評估申請,謝謝。 | 網址: | 無 | 人氣: | 701 |
時間: | 2023-12-28 14:22:25 (2023-12-28 14:22:50 更新) | 附件: | 有 | 管理: | 刪除 編修 |
主旨: | 檢送桃園市「113年度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身心障礙學生輔具資源工作-教育輔具評估及採購作業」實施計畫1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年12月22日東門小特字第112001187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提供本市身心障礙學生所需合適輔具,本局辦理113年度第1梯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、評估及採購借用工 作。 |
三、 | 本案事涉學生權益,請貴校(園)確實將本案資訊轉知校內 相關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,並請主動評估學生使用輔具 之需求,依本文期程協助學生辦理申請及借用事宜。 |
四、 | 本案「教育輔具」係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教育場所(學校 、園)使用之輔助器材,除在家教育學生得申請在家中使用 外,餘一律在學校使用。另教師教學所需之教材及教具,不 屬本次輔具申請項目。 |
五、 | 貴校(園)已借用本市輔具之身心障礙學生,倘為同類型輔 具需求請勿重複提出申請,惟學生原輔具已不合用或具不同 類型輔具項目借用需求者,不在此限。 |
六、 | 本次輔具申請對象:經本市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,且經專 業人員評估確有學習輔具使用需求,就讀本市各市立高中、 私立高中(職)、公私立國中小、公私立立案幼兒園之學生。 |
七、 | 本次將於113年3月16、17日(星期六、日)假東門國小辦理,輔具申請程序詳如附件,申請期程如下: |
(一) | 113學年度入學國小一年級者: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,請各國小協助轉知學區學生家長,並協助辦理。 |
(二) | 在學學生:113年2月19日至3月4日止。 |
八、 | 附件另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(https://special.tyc.edu.tw/)-特教業務單位-國小特教資源中心,倘有疑義請致電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東門國小)謝組長,電話:03-3394572分機836、847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