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 | 訓導處 | 承辦: | 無此人 | 來源: | 192.168.?.? |
標題: | 藝文競賽--學生創意偶戲比賽 | 網址: | 無 | 人氣: | 912 |
時間: | 2005-10-17 14:20:29 | 附件: | 有 | 管理: | 刪除 編修 |
94學年度桃園縣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實施要點 壹、 依 據:9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實施要點。 貳、 目 的: 一、為加強推廣偶戲創意教學,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,增進教師藝術教育之創作與創新。 二、選拔桃園縣優秀人才代表參加9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。 參、 組 織:設「桃園縣94學年度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 由下列單位組成。 一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。 二、承辦單位: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國民小學 肆、 參賽資格:就讀桃園縣內各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之學生。 伍、 比賽組別: 一、 國小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小學生。 二、 國中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中、國中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。 三、 高中職組:包括公、私立高中職及進修學校學生、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。 陸、 比賽項目: 一、 手套偶戲類:凡以偶套於手中操作者均屬之,如布袋戲或指偶戲等。 二、 投影偶戲類:凡以偶影投射到螢幕者均屬之,如皮影戲或紙影戲等。 三、 其他偶戲類:凡以其他方式操作偶者均屬之,如懸絲偶或仗頭偶等。 其他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| |||||
★相關附件1:941017-學生創意偶戲比賽要點.doc (大小:70K 時間:2005-10-17 14:20:29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