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人事 | ![]() | 人事長 | ![]() | 163.30.?.? |
![]() | 轉知教師經臺閩介聘至高雄市國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 | ![]() | 無 | ![]() | 1057 |
![]() | 2015-04-16 16:19:55 | ![]() | 無 | ![]() | 刪除 編修 |
一、 |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4年4月15日高市教小字第1043236140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高雄市餐旅國中自104年8月1日起將改隸為國立學校,未來臺閩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將不得參加該市市內介聘,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審慎選填志願。 |
三、 | 依據該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,介聘至該市特偏地區之教師須至少服務滿六學期,始得參加該市市內介聘,可於該局網頁→法令規章→搜尋「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」,詳閱相關規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