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
發文字號:桃教終字第1020013435號
主旨: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「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」101學年度招生簡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2年3月8日臺藝大戲字第102246002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碩士班招生對象針對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,並現為高中(職)或國民中、小學在職教師(含正式與代課、代理教師),具教學年資滿二個學期以上者。
三、授課時間原則以暑假開班為主,但得視需要於其他時間排課,系所保留排課權。
四、招生訊息請詳閱招生簡章及網站公告http://portal2.ntua.edu.tw/~d02/admission/gs04.htm。